一、 背景依據
營商環境是重要軟實力,也是核心競爭力。近年來,國務院、省、市都提出了要切實厘清政府權責,全面優化政務服務,進一步改善投資和市場環境,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便捷、靈活、透明、公平、高效的營商環境,有力推動了經濟高質量發展。2018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2019年4月11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重點工作清單的通知》(鄂政辦發〔2019〕28號),019年06月24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咸政辦發〔2019〕17號)。根據國務院、省、市文件精神,結合咸安實際,草擬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并通過區政府同意后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是對咸安區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進行了責任分工,主要包括七個大方面,29小項,72個具體事項。
具體如下:
(一)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放寬社會資本市場準入條件,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清理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加強誠信政府建設。
(二)推動外商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切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待遇,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和推進通關便利化,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進度。
(三)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簡化企業投資審批,進一步優化用能報裝服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壓減行政許可等事項,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加強人才公共服務保障。
(四)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進一步清理物流、認證、檢驗檢測、公用事業等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整治政府部門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亂收費行為,規范降低涉企保證金和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
(五)加大“保駕護航”力度,打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加快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加強中小股東保護,推進破產制度體系建設,建立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包容普惠創新。
(六)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堅決糾正“一刀切”式執法,規范自由裁量權。
(七)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進一步明確抓落實的責任,做好省營商環境評價迎檢工作,加強對政策落實的督促檢查,營造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