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第二部分??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及說明
一、預算收支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七、2025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2025年部門預算表
反映本部門(含所屬二級單位)預算收支的總體情況。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明細詳見:咸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預算公開表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1、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等發展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將鹽業執法整合納入市場監管執法相關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本轄區內重大違法案件和上級交辦的跨區域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開展相關反壟斷調查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規范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和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工作。
(6)、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區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委員會日常工作。
(7)、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管理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8)、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承擔區特種設備安全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
(9)、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10)、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依法實施食品經營和小作坊生產許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11)、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國家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監督實施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負責組織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督促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12)、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3)、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并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并組織實施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規范標準化行為。綜合協調標準化事業發展,推進建立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承擔區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4)、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5)、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16)、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
(17)、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18)、承擔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2、機構設置:(說明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設置情況)
(1)、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財務審計股、政策法規和新聞宣傳股、質量建設和食品安全協調股、登記注冊與許可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信用監督管理股、網絡交易和合同監督管理股、知識產權廣告監督管理股、餐飲服務監督股、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股、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股、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質量發展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標準計量與認證監管股、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人事股、離退休干部股。
(2)、下設機構:永安市場監管所、浮山市場監管所、溫泉市場監管所、賀勝市場監管所、雙溪市場監管所、高橋市場監管所、大幕市場監管所、汀泗市場監管所、向陽湖市場監管所、官埠市場監管所、桂花市場監管所、馬橋市場監管所、橫溝市場監管所。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區政府和區編委核定的單位機構設置情況,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如下:
1、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財務審計股、政策法規和新聞宣傳股、質量建設和食品安全協調股、登記注冊與許可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信用監督管理股、網絡交易和合同監督管理股、知識產權廣告監督管理股、餐飲服務監督股、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股、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股、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質量發展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標準計量與認證監管股、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人事股、離退休干部股。
2、下設機構:永安市場監管所、浮山市場監管所、溫泉市場監管所、賀勝市場監管所、雙溪市場監管所、高橋市場監管所、大幕市場監管所、汀泗市場監管所、向陽湖市場監管所、官埠市場監管所、桂花市場監管所、馬橋市場監管所、橫溝市場監管所。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1、編制情況。現核定行政編制100人,事業編制24人。
2、實有人員情況。實有人員310人,其中:在職人員120人,退休人員190人。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1、推動經營主體提質增量。市場主體增量最低6000戶。接續開展“新春創業服務員”、重點群體創業“挖潛加速”行動、特色行業經營主體“繁育”行動、重點產業鏈經營主體“延伸”培育行動等系列活動,進一步激發和挖掘經營主體增長潛力。
2、創新服務模式,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全面提升企業開辦登記效能,為企業登記提供“0210”幫辦服務。
3、2025年力爭有效發明專利萬人擁有量達到14件。一是加強知識產權宣貫、服務工作。開展“4?26”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普及發明專利的重要性,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知識產權服務日”等活動,提供全方位的知識產權服務。二是開展專利轉化運用工作。培育專利密集型產品,依托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平臺,以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企業為重點,全面開展專利產品備案。三是推進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引導重點產業企業對接市級知識產權運營中心。
4、繼續推進品牌建設工作。一是強化企業品牌發展和競爭意識,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如“向陽湖奶粉”;申報“賀勝雞湯”公共品牌。二是推動“向陽湖蓮子”“白水畈蘿卜”“咸安磚茶”等地理標志產品申報認定。
5、牽頭創建咸寧市城市標準化綜合試點(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參與制定國家標準2項以上、行業標準1項以上,制定發布地方標準3項以上、優質團體標準2項以上,企業自我聲明公開標準超過100項,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達到50%以上。
6、貫徹落實《咸寧市食品飲料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5-2027年)》。重點圍繞招大引強、培優扶強等方面精準發力,推動全區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力爭2025年全區食品飲料產業產值突破40億元,新增食品飲料規上企業2家,培育企業2家。
7、推動藥品零售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相關法規并結合咸安區藥品零售行業現狀,進一步鼓勵、引導零售連鎖經營發展,支持本土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加盟等方式創新發展,全面提升藥品零售連鎖率和規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藥品零售企業發展質量。
8、加大醫藥購銷領域反腐行動。根據《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醫藥企業防范商業賄賂風險合規指引》等文件規范從業人員行為,組織人員培訓學習,警醒從業人員,加強行業自律,規范醫藥購銷行為,提升醫療服務質量。
9、開展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持續開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各重點環節專項整治行動;配合省、市局組織開展對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和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的體系檢查和飛行檢查;結合教育、民政開展“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加強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糧食、食品添加劑使用等重點品種以及重點區域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工作;結合食品飲料產業倍增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10、嚴把產品質量抽檢關。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2440批次,嚴格食品抽檢不合格核查處置,做到“五到位”(食品控制到位、源頭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處罰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11、排查涉企執法監管突出問題。落實省局印發《關于規范涉企執法監管行為優化發展環境專項工作方案》,針對9方面問題,深入開展自查。同步梳理排查本部門本領域涉企執法監管突出問題,全面起底排查2024年以來的問題線索。
12、深化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統籌制定咸安區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提升“一單兩庫”精細化水平,進一步加大抽查事項整合力度,深化差異化監管措施應用。進一步減少對經營主體的干擾,提高雙隨機檢查的部門聯合率,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任務占比不低于95%。
13、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與黨中央、國務院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意見相違背、宏觀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對待企業的文件規定。
第二部分??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一、?預算收支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25年部門預算收入安排總計2874.17萬元,比上年減少3369.17萬元,減少117 %,原因是:由于2024年機構改革我單位執法職能劃轉至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執法大隊工作人員102人全部劃轉至咸安區城管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874.17萬元。
2025年部門預算支出安排總計2874.17萬元,比上年減少3369.17萬元,減少117 %,原因是2024年機構改革我單位執法職能劃轉至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執法大隊工作人員102人全部劃轉至咸安區城管局。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870.87萬元,標準公用經費支出213.3萬元,項目支出790萬元。
按功能科目分類: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874.17萬元。
按經濟科目分類:工資福利支出1861.01萬元(含基本工資、 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213.30萬元(含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9.86萬元(含醫療補助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2025年部門預算支出較2024年減少3369.17萬元,下降117%。
其中:人員經費增減少1733.01萬元,原因說明:2024年機構改革我單位原執法大隊工作人員102人全部劃轉至咸安區城管局,在職人員減少;標準公用經費減少286.16萬元,原因說明:2024年機構改革我單位原執法大隊工作人員102人全部劃轉至咸安區城管局,在職人員減少;項目支出減少1350萬元,原因說明:2024年機構改革我單位執法職能劃轉至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2025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21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0.52萬元、水費5萬元、電費5萬元,郵電費3萬元,物業管理費12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6萬元,維修(護)費4萬元,公務接待費10.4萬元,公務交通補貼69.30萬元,工會經費25.81萬元,福利費32.27萬元。
與2024年相比減少279.16萬元,減少130.88%。 ??
減少原因說明:2024年機構改革后我單位原執法大隊工作人員102人全部劃轉至咸安區城管局,在職人員減少。
三、政府采購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切實做到“應編盡編, 應采盡采”。2025年,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218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3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85萬元。主要用于購置辦公用紙、專項抽檢費用、公務用車燃油及保險費、印刷服務費、辦公設備購置、物業管理費。比上年549萬減少331萬元,減少151.83%。
減少原因說明:由于2024年機構改革,涉及我單位執法職能劃轉、車輛劃轉、人員劃轉,對應的支出相應減少。
四、“三公”經費預算安排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一)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46.4萬元。與2024年預算支出137.5萬元相比,減少91.1萬元,減少196.33%。
1、2025年公務接待經費預算10.4萬元,與2024年相比,減少0.1萬元,減少0.1%。
2、202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與2024年相比,減少00萬元,減少0%。
3、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0萬元,與2024年相比減少80萬元,減少100%。
4、202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36萬元,與2024年相比減少11萬元,減少30.56%。
(二)“三公”經費減少原因說明: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壓縮費用支出。
五、國有資產占用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房屋面積15,792.45平方米,機動車26輛,電話41部,沒有大
型專業設備。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預算支出資金。
七、2025年部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單位編制了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科學制定年度和長期整體績效總目標和各項目目標,合理分級設置具體績效指標。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將進一步強化績效目標管理,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積極開展績效自評,提供重點項目績效評價所需的數據資料,公開重點項目評價結果,推動完善預算資金安排與績效評價結果掛鉤機制。?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保基金撥款:指用于負擔單位退休人員的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來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部門預算表?(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