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擬轉用咸安區高橋鎮白巖泉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現對啟動咸寧市咸安區2025年度第10批次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有關事項轉用預公告如下:
一、擬轉用土地范圍
擬轉用地位于高橋鎮白巖泉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4864公頃(具體以勘測定界結果為準),四至范圍詳見勘測定界圖。
二、轉用土地理由
擬轉用土地用于高橋鎮白巖泉村工業用地該批次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因高橋鎮白巖泉村工業用地項目建設需要使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本公告發布后,由區政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工作,調查內容包括擬轉用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轉用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裝潢、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轉用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告范圍為高橋鎮白巖泉村,并已在咸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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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