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咸安區舒顏坊美容美體中心?
經營者:王丹
2023年8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對咸安區舒顏坊美容美體中心進行化妝品日常監管檢查,現場發現咸安區舒顏坊美容美體中心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登記簿未進行任何登記,現場當事人也無法提供其它進貨查驗記錄登記臺賬,執法人員現場進行了拍照并制作了現場筆錄。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2023年8月21日經區局批準立案調查。
2023年8月7日,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調查,當事人在詢問筆錄中承認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開展化妝品經營活動,并在詢問筆錄簽字確認。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原料以及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包裝材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產品銷售記錄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應當真實、完整,保證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使用期限屆滿后1年;產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的規定,屬于經營化妝品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營業執照》一份,證明了經營主體情況;
2、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了當事人身份;
3、現場筆錄1份,現場圖片2張,證明現場檢查的情況;
4、詢問筆錄一份,證明了當事人經營化妝品未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具體經過;
5、當事人整改報告一份,證明了當事人整改的情況。
上述證據材料均由證據提供人簽名認可。
2023年9月6日,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直接送達了咸寧市咸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咸安市監罰告【2023】117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鑒于當事人在案發后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主動消除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根據《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指南(試行)》第十一條第(?二?)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和第十二條第(?三?)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三?)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查處違法行為,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的規定,本著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本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減輕處罰。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產品銷售記錄制度;”的規定,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警告;
2、罰款人民幣5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到中國信合金桂信用社(區財政局附樓一樓大廳),戶名:咸寧市咸安區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82010000000150995。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照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當事人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咸安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咸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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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咸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