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市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咸寧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咸安區人民政府決定在特定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
1.咸安區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寧大道、107國道和常橫線圍合的區域。
2.永安街道辦事處、溫泉街道辦事處、浮山街道辦事處所有村、社區(白鶴村除外)。
3.向陽湖鎮廣東畈村一、十、二十組;鐵鋪村八組;寶塔社區。
4.官埠橋鎮小泉村一、二、七、八、九、十、十一組;渡船村四、五、六、七、九、十組;湖場村一、二、三組,原種場;官埠村;魚水路社區;官埠社區。
5.橫溝橋鎮栗林村;甘魯村一、二、九、十組;付橋村還建點二、三、四、六、七組;老付橋村五、十二、十三、十四組;孫祠村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二組;群力村十一、十二組;孫田村一、二、三、十八、十九組;涼亭垴村;高新社區;朝陽社區;利民社區。
6.馬橋鎮潛山村;金橋村一、二組;馬橋村三、四、五、六、七組;嚴洲村三、四、五、六、七、八組;馬橋社區。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內容
在禁鞭區域內,全面禁止生產、存儲、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四、對禁鞭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處罰規定
(一)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等有關職能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國家工作人員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前款予以處罰外,并由相關單位依據職權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
(三)對阻礙公安、應急、城管等部門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的,依法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鄉鎮場(街道)、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員干部要帶頭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廣大人民群眾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的規定。鼓勵群眾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制品的行為進行勸阻,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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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