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四、專項支出、轉移支付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規定,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主要職責是:
1、擬訂全區合作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2、對全區供銷社系統企業單位、合作經濟組織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和教育培訓。
3、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
4、發揮組織體系完整的優勢,強化服務功能。
5、推進全區供銷社改革,開放辦社。
6、指導全區供銷系統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開拓城鄉市場,推進鄉村流通體系的建立完善,積極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
7、組織開展對職工、社員和農民的教育培訓。
8、承辦咸安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從單位構成看,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決算由實行獨立核算的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本級決算組成。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設4個處室,機關行政編制7名,事業編制3名,退休人員29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收入決算表
支出決算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均為483.88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90.4萬元,增加6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資金。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477.42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計增加202.91萬元,增加73.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61.88萬元,占本年收入96.7%;其他收入15.54萬元,占本年收入3.3%。
圖2:收入決算結構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474.34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計增加187.33萬元,增加65.3%。其中:基本支出234.34萬元,占本年支出49.4%,項目支出240萬元,占本年支出50.6%。
圖3:支出決算結構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461.88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98.4萬元,增加18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資金。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61.88萬元,比2022年度決算數增加298.4萬元,增加18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資金。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1.8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4 %。與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98.4萬元,增加182.5%。主要原因是①2023年度有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資金②發放人員績效工資。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1.8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農林水支出(農村合作經濟)240萬元,占51.9%。主要是用于2023年度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
2.商業服務業等支出(行政運行)19.29萬元,占4.2%。主要用于人員結算經費。
3.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事業運行)192.59萬元,占41.7%。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和日常活動經費。
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10萬元,占2.2%。主要用于年關解困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438.65萬元,支出決算為461.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3%。其中:
1.農林水支出具體包括:
(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合作經濟(項)年初預算數為54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4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4.4%。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資金下達不及時。
2.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具體包括:
(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數為19.29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9.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數為169.3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92.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7%,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發放人員績效工資。
(3)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數為1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1.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98.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0.73萬元、津貼補貼18.27萬元、獎金5.79萬元、伙食補助費3.57萬元、績效工資38.7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0.76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1.0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8.4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76萬元、住房公積金16.9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5.72萬元、生活補助2.15萬元、醫療費補助1.05萬元、獎勵金2.26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4萬元。
公用經費2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64萬元、水費0.06萬元、電費0.94萬元、郵電費0.41萬元、差旅費1.8萬元、公務接待費0.66萬元、勞務費1.24萬元、工會經費2.49萬元、福利費0.2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9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9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00萬元,支出決算為0.66萬元,完成預算的22%。較上年增加0.27萬元,增加69.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加強了公務接待支出事項的審批管理。決算數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正常開展活動的公務接待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00%。較上年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下降)0.00%。決算數小于(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決算數較上年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
全年支出涉及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用于開展以下工作: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00%;較上年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下降)0.00%。決算數小于(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公務用車。決算數較上年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本單位無公務用車。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00萬元,主要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本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0輛。
(2)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00萬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為3.00萬元,支出決算為0.66萬元,完成預算的22%,較上年增加0.27萬元,增加69.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加強了公務接待支出事項的審批管理。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00萬元,2023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來訪對象主要是: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66萬元,接待對象主要是各個縣社及包保村接洽工作人員,主要是開展對接,協調三農服務工作。2023年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9個,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3.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71萬元,增加25.3%。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增加。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3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0.3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3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37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37,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組織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1個,資金2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一是不斷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理念,在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中,對于項目資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對每筆專項資金,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落實專項資金審核程序;二是加強預算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意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規范性有所提高;三是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管理情況良好,預算執行總額控制在年初預算批復和追加額度內且有結余,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良好。
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今年在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涉密項目除外)。
咸安區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540萬元,執行數為240萬元,完成預算的44.4%。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完成水稻生產托管服務面積9.07萬畝(省社下達8.06萬畝);二是
帶動了小農戶參與規模化經營和節本增收,推動農業生產規模化,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根據市場調查計算服務區水稻生產每畝降低生產成本 46.52元,增加收益107.17 元;三是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培育和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能力,促進全區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快速健康發展,接受服務的農戶比上年增加2%;四是通過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實現水稻種植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和集約化生產,減少農藥使用次數和用藥劑量,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實現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資金下達、執行進度與項目進度不匹配;二是服務主體中少數機手年齡偏大,偏離低茬收割技術致使谷樁高度超過15厘米。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及時安排預算資金,提高預算執行率;二是規范項目資金使用標準,合理分配資金用途;三是優化服務環節,完善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面積完成率,加強考評機制和日常監管機制,在各個環節跟蹤項目完成情況,保障各環節按時按計劃完成任務目標;四是加強服務主體能力建設,前期做好各服務主體調查工作,查看各服務主體是否有資金實力完成前期設備投入,即投入各環節服務的機械與服務面積的比例、服務收割機全部安裝稻草切碎裝置和北斗系統是否能保障各服務主體提供真實可靠數據。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針對2023年度績效自評結果指出的相關問題,我們組織有關處室制定整改方案,開展整改。
(1)進一步加強與基層、部門的緊密聯系,開展重點課題調研,提高調查研究的前瞻性、針對性、實效性,更好地服務省委決策。
(2)根據績效指標實際完成情況,調整完善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使之更科學,便于考核。
(3)績效自評結果提供給上級主管部門作為合理安排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2.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1)嚴格預算剛性約束,強化項目實施部門的預算編制、執行主體責任。
(2)結合工作實際,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提高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整體預算執行率,促進部門預算更加科學、可行。
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的情況。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該項名詞解釋中“上述……等收入”請依據部門收入的實際情況進行解釋)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九)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本單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八)其他專用名詞。
(根據本部門使用的其他專用名詞補充解釋)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整體績效評價自評表
二、2023年度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項目績效評價自評表
三、2023年度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整體績效自評報告
四、2023年度咸寧市咸安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五、2023年度區供銷社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