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進一步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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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場,區政府各部門,咸安經濟開發區,咸寧向陽湖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咸安商貿物流區,華彬金桂湖低碳經濟示范區:
《關于進一步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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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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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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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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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兒童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和諧安寧,關乎社會穩定。為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全面保障青少年兒童安全,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咸政辦函〔2021〕3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認識加強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認真落實防溺水工作措施,真正把全區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落到實處,維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失職追責、積極預防、依法處置”的原則,構建家庭、社會、學?!叭灰惑w”的防范工作責任體系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鎮村為主、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最大限度控制學生溺水事故,努力實現學生“零溺水死亡”的目標。
三、部門職責
宣傳部門:啟動“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宣傳教育活動”,?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深入開展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宣傳報道工作,在廣播電視、新聞報刊、各類新媒體欄目醒目位置、重要時段播放預防學生溺水專題片,介紹預防溺水安全常識,增加宣傳頻次,提高防范意識,對學生溺水事件作客觀報導,提高學生及家長避險防災、自救自護和應急救援的能力。
教育部門: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加強對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研究,精心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指導學校開展預防溺水“十個一”教育宣傳活動(上一堂預防溺水專題教育課,節假日前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組織一次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識競賽或知識展板等宣傳活動,印發一份游泳安全和預防溺水宣傳冊,?召開一次家長會,開展一次家長專訪活動,印發一份致家長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業,建立每周一次專題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課前課后進行安全提醒)。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預防溺水工作,負責全區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確保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教育工作職責和任務落實到每一所學校,層層落實防溺水教育責任;加強學生在校期間安全管理,嚴防學生在校期間私自下河游泳;加強家校溝通聯系,督促家長落實監管責任,落實學生在校期間防溺水的主體監管責任。
住建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關企業對危險水池、水坑及時回填,無法回填的應設立警示標識和防護設施,嚴防少年兒童進入工地;做好在建項目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應急處置工作。
交通部門:加強對道路、橋梁施工過程的監管,在工程建設期間,對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隱患及時排查整改,設立警示標牌;加強渡口、碼頭、船舶的隱患排查和日常安全巡查,確保青少年渡運安全。
水利和湖泊部門:督促指導各鄉鎮辦場落實水域管理責任,組織對有安全隱患的水域進行排查登記,設立醒目警示標志,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強全區范圍內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
衛健部門: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教育工作,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人和自救常識。
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青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和企業完善尾礦庫及涉水危險生產區域的警示標志、防護設施;組織開展檢查、督查,并將工作成效作為對單位和負責人的考核評比內容之一。
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加強對閉坑礦山的監督管理,對礦山開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險隱患要設置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對有關部門非法取土以及對塘壩任意改造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對因此而遺留的水坑、圍堰等,要責令責任人限期修繕,確保不留隱患。
民政部門:在當地鄉鎮政府領導下,督促村(社區)落實水域屬地管理責任;負責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健全關愛保護機制;協助開展中小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中小學生溺水事件困難家庭給予相應的救助。
文旅部門:加強景區內水上游樂場所設施及水上運動安全管理,在景區水域設立警示標志和安全宣傳欄;加強游泳場館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各游泳館(池)做好安全防范、衛生消毒、持證上崗值勤巡視、緊急救護等措施;督促各場館(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溺水搶救操作規程、溺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游泳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救生員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對未取得經營高危性體育項目許可的游泳場館一律不得經營開放,對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定期整改或停業整頓。
消防救援部門:有溺水事故發生時,要迅速出動搶救被困和遇險人員,迅速控制險情發展,盡快消除險情,努力減少事故損失,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團區委:將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告知到每一個未成年監護人,要求未成年人監護人對履行監護責任作出承諾。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和青年志愿者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預防溺水教育宣傳活動。
婦聯: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青少年兒童教育和關愛工作,會同鄉鎮政府、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加強對青少年兒童的安全監管,高度關注留守兒童,積極與留守兒童家庭進行聯系、溝通,不斷豐富青少年兒童的課余文化生活,?進一步優化青少年兒童的生長環境。
各鄉鎮辦場: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辦場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協調落實,明確各部門、單位職責。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負責轄區內青少年兒童溺水預防、救助和處置工作。對本轄區內青少年兒童較為集中的地區實行鎮、村、組三級包保責任制,重點水庫、湖河、塘堰等水域要明確安全信息員,責任到人,分片負責。充分發揮鎮、村干部人員熟、地形熟的優勢,加強協調配合,突出抓好雙休日和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教育、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等監管薄弱環節,對存在隱患的危險水域,做到警示標志全方位、隱患治理全覆蓋、巡邏巡查全時段。督促村委會(社區)加強對轄區內水域的巡查,排查溺水安全隱患。對屬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實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安排專人值守;對不屬于村管的水域,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落實設立警示標志、防護設施和專人看護措施;對不幸溺水少年兒童及時救助;督促監護人切實擔負起對少年兒童的監護責任。
四、工作機制 ?
(一)建立宣傳教育機制。通過各種形式和載體,全方位宣傳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區教育局要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自護能力。各學校要通過家訪、家長會、手機短信等形式,將防溺水安全常識告知每一位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孩子的安全監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宣傳部門要通過多種宣傳形式,突出夏季和假期學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識宣傳教育;要協調各電信營運商開展防學生溺水公益宣傳,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常識,加強重點時段的警示提醒。各鄉鎮辦場要深入村組、社區和重點水域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勸導、制止學生私自下水游泳。 ?
(二)建立隱患整治機制。區水利與湖泊部門要會同各鄉鎮辦場,完成對所屬區域內所有水域的安全隱患排查,設置安全警示標牌,對重點區域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增放救生圈、長木棍等救生用品。要加強對在建工地、人工開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邊的隱患排查。鄉鎮辦場、村(社區)要組建義務巡邏隊、志愿者隊伍,每天定時對轄區湖、塘、庫、河、堰等水域加強巡查,防止學生私自游泳、戲水等。 ?
(三)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各學校要建立完善防溺水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鄉鎮辦場、村(社區)兩級要建立應急救援隊,村級 3-5 人,鄉鎮5-10 人,衛生部門要組建區域內 1-2 人救護小組,切實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發生溺水事故時,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同時做好信息報送和善后處理各項工作,必要時依法啟動司法程序進行處置。 ?
(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傳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控等而導致學生溺水事故的,追究屬地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理念,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程文敏為組長,區委宣傳部、婦聯、團區委,教育、水利與湖泊、應急、交通、住建、文旅、民政、衛健、自然資源和規劃、消防、各鄉鎮辦場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副局長馮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全區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日常工作。
(二)明確目標,加強協作。要圍繞學生零溺水死亡目標,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防學生溺水重點問題和應對舉措,部署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
(三)暢通信息,及時準確。安全信息是了解安全形勢、掌握安全動態、指導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礎。各鄉鎮辦場、各學校要按照應急信息的報送要求認真做好相關信息報送工作,堅決杜絕信息遲報、漏報、瞞報。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明確專門股室專人負責防范學生溺水工作,做好相關信息的溝通聯系。 ?
(四)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各鄉鎮辦場、各職能部門按照部門職責,抓好抓實我區青少年學生防溺水工作。區學校安全工作委員會對各鄉鎮辦場、各職能部門開展預防青少年溺水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