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為加快我區電子商務產業快速發展,發揮電子商務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政府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要求,根據《湖北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商辦發〔2019〕67號)和省、市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扶持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區商務局起草了《咸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獎勵暫行辦法》。
二、起草過程?
咸安區商務局根據《湖北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商辦發〔2019〕67號)和省、市相關文件為指導,結合我區實際,于2019年11月底形成了《咸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獎勵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12月上旬,征求了社會各界及區直各相關部門意見,于2020年5月19日在咸安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繼續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2020年9月修改完善形成了《咸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獎勵暫行辦法》(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五部分,分別為總則、扶持內容和標準、資金申報和撥付、監督管理和責任、附則。其主要內容包括:
1、總?則。注釋了該暫行辦法出臺的政策依據和出臺背景,明確了該暫行辦法的適用范圍為在我區注冊納稅并從事電子商務以及與電子商務相關的企業、電子商務銷售平臺、各類網店以及支持我區電商發展的企業、市場主體、專業機構、社會團體、個人等。同時對暫行辦法中資金獎勵渠道和重點電商項目用地情況給予了詮釋和說明。
2、扶持內容和標準。對構建電商公共服務、人才培訓和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推動農產品品牌打造和質量認證、促進咸安農村電商內生能力發展,建立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機制中作出努力并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單位、群體或個人等予以適度補助獎勵。重點扶持區、鎮、村三級電商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電商企業自主創新,支持電商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鼓勵扶持企業在我區設立農產品配送分撥中心,探索“倉配一體化”等新興配送模式,支持在村居和城區社區建設配送點,推進末端自提網點建設,支持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支持農村電商精準扶貧,支持鼓勵扶持重點項目。
3、資金申報和撥付。對申請獎勵資金的申報主體和申報原則進行了解釋和說明。對申報企業所需提供的材料給予了詳細的列出和說明。明確區電商中心對申報項目內容、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核,同時應在征求區財政部門意見、經社會公示并報區政府同意后,再由區電商中心按照程序申報資金,辦理撥款兌付相關手續。
4、監督管理和責任。嚴格了獎勵資金的申報、使用原則,明確了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扶持獎勵資金的,有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不按規定使用扶持獎勵資金的除取消年度申報資格、追繳扶持資金外,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明確區電商中心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對扶持獎勵資金實施績效評價,區財政局負責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5、附則。對該暫行辦法的有效時限和負責解釋說明的單位主體予以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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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商務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