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背景
2019年6月,省衛健委把咸寧市確定為全省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示范試點,也是全省唯一市級示范試點單位,并要求優先在市轄區先行先試,取得階段性成效。在2021年底前建成一批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托育服務需求初步滿足;到2025年,托育服務的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范體系基本健全,覆蓋城鄉的托育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托育服務需求進一步滿足。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7月27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優化生育政策電視電話會議,李克強總理發表重要批示,孫春蘭副總理出席會議并說話。《決定》和中央領導同志講話的主要精神有:(一)深刻認識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意義。人口問題是國之大者。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緩解老齡化進程,有利于保持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有利于平緩總和生育率下降趨勢,有利于鞏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二)加快推進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平穩落地。一是抓緊修訂法律法規。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二是加強生育服務保障。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范圍,提高人類輔助生育能力。三是完善托育服務體系。發展普惠托育服務,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機構。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大型園區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規范家庭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加強托育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四是著力降低“三育”成本。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推動將托育服務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五是尊重婦女生育價值。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支持開展父母共同育兒假試點,推行靈活假和彈性工作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三)加強組織保障。加強黨的領導,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增強工作協同,創新服務管理,做好宣傳引導,加強工作督導,狠抓任務落實。??
為此,我局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起草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對我區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管理規范和保障措施,特別提出按“三個重點支持”的要求,科學規劃建設托育機構,即重點支持社區就近開展托育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單獨開展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劃分獨立區域開展2-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這是我區計生工作轉型發展、探索解決“幼有所育”問題以及落地落實全面三孩政策的一個重要指導性文件。
發展目標
支持社會力量和公辦機構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優先在城區啟動試點建設工作,大力發展社區托育服務。力爭在2021年底前,初步建成一批“家庭養育式”、“社區服務式”、“社會創辦式”、“單位福利式”、“托幼一體式”等多形式的托育機構。每個街道辦事處分別至少建成1家具有普惠性托育、培訓、咨詢、指導等功能的示范性社區托育機構和1家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的托育機構,托育服務需求初步滿足;到2025年,全區多元化、多樣化、科學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家庭科學養育指導能力顯著提升,各類托育機構持續建設完善,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托育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主要措施
(一)加強家庭托育服務的支持和指導。
1、設立帶薪育兒假。全面落實《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產假、陪護假等政策,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產假和陪護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延長產假和陪護假,女性生育后最多可休至孩子滿一周歲,男性陪護假可休至一個月。延長假期間的月工資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且不得低于當年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執行育兒假政策的用人單位,可以采取榮譽表彰、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等方式進行激勵。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并免費提供信息咨詢、就業指導和技能培訓等服務。(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衛健局、區總工會、區婦聯)
2、提供嬰幼兒照護便捷服務。鼓勵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采取設置母嬰室、延長哺乳時間、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加快推進車站、商場、廣場、醫院、旅游景區等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母嬰設施建設和改造,為哺乳、嬰幼兒出行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總工會、區婦聯)
3、加強早期發展指導。建立區、鄉鎮(街道)兩級由衛健牽頭,教育、婦聯、工會等相關部門合作、覆蓋城鄉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網絡,引導村(社區)、托育機構或其他社會組織通過入戶指導、健康講座、親子活動、家長課堂、手機APP、“互聯網+”等方式,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增強家庭的科學育兒能力。(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區計生協)??
4、堅持“醫育結合”。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涵,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心理健康輔導等服務。對特殊困難群體的嬰幼兒父母,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志愿者上門服務等形式,為其提供育兒指導和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二)擴大社區托育服務供給。
5、優先科學規劃。各街道(鄉鎮)要將托育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按照社區適齡人口數和15至30分鐘托育服務圈的標準,合理規劃和布局托育服務場所及活動設施。發掘社區資源,采取公辦、公辦民營、連鎖服務、家庭互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導多方力量在社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連鎖化、專業化的托育服務機構或服務點。優先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進駐社區開展服務工作。在未來社區建設中,實現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全覆蓋。(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辦場)
6、加強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標準和規范,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托育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托育服務設施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參照新建居住區標準逐步配置完善托育服務設施。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應結合實際需求,統籌考慮增加托育服務內容。城鎮托育服務機構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健局、區衛健局、區發改局、各鄉鎮辦場)
7、提供優質服務。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幼兒園、公園以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日間照料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功能銜接。鼓勵通過免費提供或低于市場價出租場地,引入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開展“1(示范性托育機構)+N(社區照護設施)”模式的托育服務,推動托育服務優質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社區。倡導志愿服務。通過組織退休老教師、老干部、老黨員、衛生健康工作者等愛心人士,組建嬰幼兒照護志愿者服務隊伍,通過社區托育機構平臺,與有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或困難的家庭,就近建立鄰里幫帶照護關系,提供公益性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辦場)
(三)發展多種形式托育服務。
8、優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務。采取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補助方式和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或者以獎代補等政府補貼形式,優先支持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范性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發展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辦場)
9、鼓勵單位開展托育服務。發揮工會、婦聯等組織作用,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單獨或聯合所在街道、社區興辦福利性托育服務機構,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醫療機構設立托育服務場所,并為周邊托育機構提供育兒支持。(責任單位:區總工會、區婦聯、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衛健局,咸安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辦場)
10、鼓勵社會力量單獨或聯合舉辦托育服務機構。通過保障用地、提供場地、減免租金、落實稅費優惠、金融支持、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補貼等措施,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舉辦符合標準、規范化的托育機構,大力扶持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化的托育機構發展,鼓勵引進國內外高端嬰幼兒照護服務品牌;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益性托育服務。(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衛健局,各鄉鎮辦場)
11、鼓勵托幼一體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公辦、民辦幼兒園,通過改建、擴建幼兒園,劃分獨立區域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推進托幼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衛健局,各鄉鎮辦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