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場,區政府各部門,咸安經濟開發區,咸寧向陽湖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咸安商貿物流區,華彬金桂湖低碳經濟示范區:
《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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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 年10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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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用3個月左右時間開展集中攻堅,全面排查整治城鎮燃氣全鏈條風險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切實消除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安全突出風險隱患;再用半年左右時間鞏固提升集中攻堅成效,組織開展“回頭看”,全面完成對排查出風險隱患的整治,構建燃氣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燃氣安全管理機制,夯實燃氣安全管理基礎,基本建立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重點整治內容
1.建立管理制度,規范企業經營。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包括管理、充裝、運輸、配送及入戶宣傳)和監督落實機制。制定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和安全生產重點崗位安全風險、事故隱患清單,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常態化開展員工安全風險教育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建立企業安全風險隱患臺賬清單并實行閉環管理。(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2.嚴格許可準入,規范生產充裝。依據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城鎮燃氣充裝市場準入條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對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等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禁止進入或及時清出市場。燃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運營維護人員、送氣服務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取得從業資格證書,對未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的從業人員開展集中培訓,對所有從業人員開展集中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
3.建立配送系統,規范運輸配送。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液化石油氣配送信息系統,對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及配送工具推行人車對應、固定配送范圍。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應持證上崗,并與氣站簽訂合同,服從氣站管理。創新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模式,逐步取消用戶“自提氣”,由燃氣企業統一送氣上門。(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局)
槽車、危化運輸車輛必須按法律要求辦理危化運輸許可,按要求配備駕駛員、押運員等作業人員,滿足危化品運輸管理要求。對區內所有危化品車輛開展一輪安全檢查,不合格車輛取消運輸許可證。(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局)
4.全面安裝“三件套”,提升用戶安全水平。廣泛宣傳發動,組織餐飲企業、居民用戶全面安裝“燃氣三件套”,適時開展“回頭看”,檢查三件套安裝是否正確,對遺漏及新增餐飲用戶督促安裝到位。對瓶裝氣居民用戶開展一次“掃樓”行動,入戶檢查、宣傳安全用氣,對不符合用氣條件的,督促限期整改。督促天泰燃氣推進特許經營區域餐飲液化氣用戶“瓶改管”。邀請專家對燃氣企業、學校、民政服務機構、旅游景區、醫院等使用燃氣的人員密集場所進行用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宣傳。鄉鎮場(街道)、社區、物業、學校等要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和應急處置知識,提升社會公眾防范和化解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的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各鄉鎮場(街道),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衛健局〕
5.加強源頭治理,嚴管燃氣具生產流通。認真落實對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領域依法依規加強監管的要求,嚴格執行燃氣具及配件市場監管規定。建立對氣瓶、燃氣具等產品質量定期抽查機制,對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企業納入“黑名單”,及時清出市場,對相關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定期通報一批、重罰一批、停產整頓一批。〔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公安局、區住建局、區商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衛健局,各鄉鎮場(街道)〕
6.加強協作配合,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開展打非專項行動,對非法充裝、送氣、用氣行為進行打擊。各單位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加強協作配合,集中攻堅整治城鎮燃氣全鏈條風險隱患,提升我區燃氣領域安全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公安局、區住建局、區商務局、區應急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衛健局,各鄉鎮場(街道)〕
7.推進智能化建設,強化數字監管。強化液化氣場站遠程視頻監管,加強燃氣行業信息化建設,建立燃氣監督管理平臺,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燃氣經營、使用實行動態監管,住建、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要建立燃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各級平臺互通互聯,提升城鎮燃氣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
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天泰燃氣)建設完成地理信息系統(GIS系統)、數據采集與監控系統(SCADA系統)、巡線系統和報警控制系統等“四個系統”,提升管道燃氣智能監管水平。(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8.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燃氣安全水平。按照國家標準,在城鎮邊緣地帶規劃建設標準化充裝站。積極爭取資金,加快推進咸安區液化氣供氣基礎設施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財政局)
充裝站項目建設期間,為滿足燃氣保供需要,選定2家安全條件較好的氣站作為過渡期充裝站,負責向各配送站提供充裝服務,其余13家氣站改為配送站,負責向用戶提供鋼瓶置換服務,不得進行充裝業務。督促配送站在原氣站基礎上進行改造,以符合《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氣瓶供應站相關要求,安裝實時監控設備。(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應急管理局)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3 年?8月)。根據全國、全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動員部署各級各單位迅速開展專項整治。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細化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
(二)整治攻堅(2023 年?9月至?11 月)。在城鎮燃氣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基礎上,對城鎮燃氣全鏈條風險隱患深挖細查、對深層次矛盾問題“大起底”,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堅決消除風險隱患。
1.全面排查。組織住建、市場監管、商務、應急、交通運輸、公安、消防以及教育、衛健、文旅、民政等相關部門和鄉鎮場(街道),協調聯動開展排查整治。各鄉鎮場(街道)在本區域開展排查,區燃安委組織成員單位開展聯合督查,避免多頭檢查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督促相關企業對照專項整治任務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氣安全風險隱患。
2.建好臺賬。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實行清單管理,逐一登記在冊,明確整治責任人、完成時限,限期辦結、動態清零。堅持“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經排查無安全隱患的,也要做好記錄,確保全覆蓋、底數清、控風險、消隱患。
3.抓實整治。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隱患。因客觀原因無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確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風險隱患上升為安全事故;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細致、“走過場”、查出問題督促整改不到位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4.嚴格執法。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加大打擊力度,影響惡劣的要頂格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公開曝光一批典型執法案例,強化震懾效力,形成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三)鞏固提升(2023 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整治基礎上,用6個月左右時間,基本建立燃氣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的機制,切實鞏固集中攻堅成效。盯牢風險隱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隱患的整治;及時開展“回頭看”,確保存量安全隱患逐項及時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彈;加強城鎮燃氣及氣瓶、燃氣具及配件市場治理整頓,從源頭嚴控增量安全隱患。
(四)建立機制(2024 年7月起)。深入剖析城鎮燃氣安全隱患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認真總結推廣專項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加快完善相關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城鎮燃氣市場監管機制,健全燃氣安全管理體制,加強人財物等要素保障,持續提升城鎮燃氣本質安全水平,提高全民安全素養,推動城鎮燃氣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加快建立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鄉鎮場(街道)黨(工)委和政府實施專項整治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各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制定專項方案,加強對鄉鎮場(街道)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導。
(二)壓實監管責任。堅持區負總責、行業條塊管理、鄉鎮場(街道)抓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健全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場(街道)、社區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規則、責任清單,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資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堅決防止推諉扯皮、責任懸空。切實把燃氣安全的責任和壓力傳導到基層末梢,夯實燃氣安全管理基礎。推動將燃氣安全監管納入基層消防、綜合安全等基層治理體系,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三)加強督促指導。建立調度通報、督導評估、督辦交辦、警示建議、重點約談等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做到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專項整治期間如再發生燃氣安全事故,對影響惡劣的,不論傷亡數量多少都要提級調查,依法依規徹查事故原因,倒查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不作為慢作為等涉嫌失職瀆職的,及時將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工作專班要加強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適時開展督促檢查。
請各部門、鄉鎮場(街道)專項整治工作專班于?2023 年8月31日前根據方案要求,將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聯絡員名單及各單位專項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工作內容、完成時限、具體責任人、工作措施)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自?2023 年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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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咸安區燃氣專項整治工作“十四個一”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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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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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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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成人員
組??長:劉伍壽??區委常委、副區長
副組長:吳玖山??區政府辦副主任
王??波??區住建局局長
成??員:陳才文??區發改局局長
徐建華??區教育局局長
曹鵬程??區公安局政委
徐炎良??區民政局局長
汪性智??區司法局局長
熊秋秀??區財政局局長
宋任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唐德文??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姚亞洲??區商務局局長
李子牛??區文旅局局長
涂??平??區衛健局局長
楊??斌??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劉??洋??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徐天勇??區消防救援大隊隊長
鐘高峰??汀泗橋鎮鎮長
周永定??向陽湖鎮鎮長
余??樂??官埠橋鎮鎮長
蔡海咸??橫溝橋鎮鎮長
王??哲??賀勝橋鎮鎮長
吳大偉??雙溪橋鎮鎮長
張娟文??高橋鎮鎮長
李??成??大幕鄉鄉長
王??輝??桂花鎮鎮長
李??想??馬橋鎮鎮長
王??關??溫泉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紅功??浮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雪飛??永安街道辦事處主任
徐世波??向陽湖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主任
徐臣敬??區住建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由王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徐臣敬同志為副主任。組建工作專班,王波同志為組長,楊斌同志為副組長,專班人員由各成員單位抽調,落實日常各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遇工作變動,由相應職務人員自行接替,不再另行發文。
二、工作職責
1.區住建局:對燃氣經營許可嚴格準入,并加強監管,未取得許可的企業從事燃氣經營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不再符合許可條件或未按許可規定經營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足、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未對其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實施安全管理規范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對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對其供氣范圍內的管道進行巡查維護,未對管道燃氣加臭,未對使用管道燃氣的餐飲企業等用戶進行戶內燃氣設施定期安全檢查,未告知用戶不得擅自改裝戶內燃氣設施、不得在同一房間內使用兩種及以上氣源等安全用氣要求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未要求其送氣人員在送氣時開展隨瓶安檢的,以及非法摻混二甲醚,違規向餐飲企業配送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工業燃料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燃氣管道老化或帶病運行、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及穿越密閉空間等“問題管網”,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確保安全運行;對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未落實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嚴厲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任。對燃氣經營企業及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等問題加強監管執法。存在問題的不能只罰款,要結合城鎮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對企業是否符合許可條件進行評估,依法依規處理。
2.區市場監管局:充裝環節,對未取得許可從事燃氣充裝或未按許可規定充裝的,要依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對燃氣充裝企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書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依法從重處罰。對城鎮燃氣充裝企業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氣瓶,要依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生產環節,對企業未取得制造許可或者不具備生產條件仍從事氣瓶和壓力管道元件生產的,要依法責令關停;已取得制造許可的企業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問題瓶”的,要依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制造許可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氣瓶安全,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氣瓶立即查封扣押,納入產品“黑名單”;查處的不符合國家標準氣瓶必須移交氣瓶檢驗機構報廢處理,嚴禁不合格氣瓶再次流入市場。檢驗環節,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開展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檢測,檢驗人員掛證、檢驗人員無證操作、檢驗報告弄虛作假的,要依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機構資質。燃氣質量,對涉嫌存在氣質不達標、非法摻混二甲醚等“問題氣”的生產經營場所(含充裝單位)內所有儲氣罐的液化石油氣實行抽樣檢驗,發現存在“問題氣”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燃氣具質量,對企業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強制性認證要求、假冒偽劣的“問題瓶”及“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灶”等燃氣具及配件的行為要嚴厲查處,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對企業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對發現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要及時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場;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構成犯罪的,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強化執法震懾。燃氣具質量溯源監管,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處理,追蹤溯源,實施源頭治理。對住建、商務等部門單位發現移送的餐飲企業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氣液雙相”氣瓶、使用的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對燃燒器具進行中壓供氣,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假冒偽劣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軟管、灶具等燃氣器具及配件的,要對其生產銷售單位進行溯源管理,將生產銷售單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懲,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規范城鎮燃氣工程安裝收費行為。
3.區應急管理局: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對液化石油氣生產企業生產氣質不達標、無警示性臭味、非法摻混二甲醚等“問題氣”,向無經營或充裝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用于經營的燃氣工業燃料生產企業將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產品非法售賣到餐飲企業等民用領域的,要依法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對非法摻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生產企業,將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工業燃料產品違規售賣到餐飲企業等民用領域的生產企業加強監管執法。
4.區公安局:對非法經營燃氣的“黑窩點”、對非法充裝和銷售“黑氣瓶”等,要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對典型案件要及時曝光,強化執法震懾。
5.區消防救援大隊:對城鎮燃氣經營、充裝企業不遵守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設施設備未按規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餐飲企業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按規定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未制定和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違規用氣、用火、用電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實施處罰。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餐飲企業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100kg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的,連接軟管長度超過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的,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罰款。對“九小場所”中餐飲企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電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隱患,加強執法檢查,督促落實整改責任。
6.區交通運輸局:對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的,要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實施聯合懲戒等;對已取得許可但不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運輸企業未利用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加強燃氣運輸車輛和駕駛員動態監控管理,對駕駛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等加強監管執法。
7.區商務局:指導督促餐飲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關鍵崗位安全責任。督促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餐飲企業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餐飲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消防安全常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情況,加強督促指導,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及時移交有關監管和執法部門。
8.區發改局、區財政局:落實專業經營單位出資責任,建立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由專業經營單位、政府、用戶合理共擔機制。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落實出資責任。將符合條件的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支持專業經營單位采取市場化方式,運用公司信用類債券、項目收益票據進行債券融資。配合市發改委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支持餐飲企業使用管道天然氣。有條件的地方可推進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飲企業“氣改電”。
9.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明確用地支持政策,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調整轉化用途時優先滿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礎設施需要,保障燃氣廠站和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用地需要,確保安全。
10.區司法局:做好燃氣安全規范性文件制作過程中合法性審查工作。
11.其它單位:教育、民政、文旅、衛健等部門對學校、民政服務機構、旅游景區、醫院等使用燃氣的人員密集場所,按上述要求進行用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鄉鎮場(街道)按照上述要求負責本轄區用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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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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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燃氣專項整治工作“十四個一”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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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將我區專項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特制定“十四個一”活動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開展一次“敲門”行動
工作內容:對全區居民燃氣用戶開展入戶檢查及宣傳教育,排查用氣環境、瓶、管、灶、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進行排查,對排除出的隱患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問題移交至區燃安辦,區燃安辦將分類處置,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時間安排:
1.分級培訓階段(9月10前完成)。一是由住建、市場、消防等部門就用氣環境及瓶、管、灶、閥安全要求對各鄉鎮場(街道)分管領導及具體負責人開展集中培訓。二是由各鄉鎮場(街道)組織社區人員進行培訓。三是由各社區組織網格員、小區支部成員、志愿者等參加培訓。區燃安委統一組織住建、市場、消防工作人員參加各鄉鎮場(街道)和社區培訓,負責培訓現場答疑解惑。培訓內容由住建、市場、消防分別準備培訓課件。
2.敲門階段(9月10日至11月底)。由各鄉鎮場(街道)分管領導負責,組織經過培訓的人員到各居民家中開展敲門行動,全面宣傳用氣注意事項,排查問題,形成問題臺賬并督促整改。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場(街道)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二、組織一次餐飲用戶“回頭看”
工作內容:對全區餐飲用氣場所“燃氣三件套”等問題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督促新增餐飲用戶落實“三件套”安裝工作。對餐飲用戶用氣環境及瓶、管、灶、閥進行深入排查,督促消除隱患,拒不整改的問題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執法查處。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制定細化方案,公安、消防、市場、商務、住建等部門督促餐飲企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排查用氣環境及燃氣具安全使用情況,對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后期由各鄉鎮場(街道)開展常態化巡查督辦。
時間安排:10月份全面完成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公安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場(街道)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三、更換一批燃氣安全裝置
工作內容:統籌資金,集中采購燃氣“三件套”,推進全區液化氣居民用戶及馬橋、汀泗管道氣居民用戶燃氣“三件套”安裝工作
時間安排:11月底前完成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牽頭,各鄉鎮場(街道)配合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四、排查一批問題
工作內容:按《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開展“大起底”全面排查工作。各鄉鎮場(街道)結合“敲門行動”“回頭看”開展排查檢查;各職能部門負責各自領域存在問題的排查檢查;各自建立臺賬,按方案要求報送至區燃安辦。
時間安排:9月至11月底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局、區商務局,各鄉鎮場(街道)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五、整治一批隱患
工作內容:各職能部門、各鄉鎮場(街道)按《咸安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大起底”全面整治工作。對“敲門行動”“回頭看”和各部門排查檢查出來的問題一一督促整改到位,并形成銷號臺賬,并在每月20日報區燃安辦。
時間安排:9月至11月底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局、區商務局,各鄉鎮場(街道)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六、開展一次從業人員培訓考核
工作內容:組織各鄉鎮場(街道)燃氣安全管理人員及燃氣企業從業人員分批次參加培訓,每個街道(鄉鎮)安排2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參與培訓,燃氣企業從業人員培訓費用由企業或從業人員自行承擔。
時間安排:9月份完成,分兩個批次。第一批9月10日左右,各鄉鎮場(街道)燃氣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培訓;第二批9月底前完成,燃氣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培訓。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負責人: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七、開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
工作內容:結合技能培訓活動,針對燃氣安全知識,對燃氣企業管理人員和規模較大餐飲用戶負責人分批次進行強化教育培訓,宣傳使用燃氣安全基本知識,引導規范、正確使用燃氣,杜絕違章操作。授課內容包括播放燃氣事故警示教育視頻,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人授課指導規范正確使用燃氣,增強對燃氣泄漏事故的防范能力以及提高自救逃生等應急處置措施。集中警示教育學習完成后,開展燃氣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時間安排:9月20日前完成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具體實施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八、組織一次燃氣具市場經營行為執法檢查
工作內容:開展掃街行動,對氣瓶、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連接軟管、灶具等燃氣具及配件的生產銷售流通環節加強執法檢查,將假冒偽劣產品清出市場,并進行溯源治理,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廠商。
時間安排:9月初至11月30日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場(街道)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九、更換一批問題氣瓶和問題灶具
工作內容:結合居民用戶“敲門行動”、餐飲場所“回頭看”、隱患排查整治及燃氣具銷售執法檢查等活動,勸導燃氣用戶更換問題氣瓶和問題灶具。
時間安排:9月初至11月30日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商務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場(街道)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十、開展一次燃氣運輸環節大檢查
工作內容:開展一輪燃氣運輸環節大檢查,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貨運車輛從事燃氣運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依法從嚴監管從重處罰。
時間安排:9月初至11月30日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公安局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十一、形成一套長效工作機制
工作內容: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集中攻堅階段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后期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并就疑難復雜問題進行聯合會商,協調處置。
2.建立巡查、檢查、督查工作機制。每月不定期開展聯合檢查,以“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排查整治,建立問題清單并督查整改到位。
3.建立問責機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不作為慢作為等涉嫌失職瀆職的,將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建立全鏈條協調移交機制。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各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加大打擊力度,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時間安排:9月20日前完成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牽頭,各單位配合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十二、打擊一批違法違規行為
工作內容: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能職責,根據排查整治活動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時間安排:9月初至11月底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局、區商務局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十三、曝光一批典型執法案例
工作內容:公開曝光典型執法案例,強化震懾效力,形成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時間安排:9月初至11月底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局、區商務局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十四、建設一個標準化充裝站
工作內容:按照國家規范標準,在城鎮邊緣地帶規劃建設標準化充裝站。積極爭取資金,加快推進一期項目建設。
時間安排: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負責人: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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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