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場,區政府各部門,咸安經濟開發區,咸寧向陽湖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咸安商貿物流區,華彬金桂湖低碳經濟示范區:
《咸安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八條措施》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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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安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八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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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助推我區“四個首善”之區建設,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咸安實際,現就咸安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提出八條措施。
一、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嚴格落實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按非禁即準原則,對民營資本全面放開投資領域,建立健全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對于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工商聯)
二、支持民營企業品牌創建。鼓勵民營經濟爭創國家級、省級平臺榮譽。對獲批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綠色工廠、瞪羚企業、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獨角獸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節水型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新示范基地、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究院)、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研究中心、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試點企業、省級夜間消費集聚區、湖北省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等榮譽稱號的,國家級每項獎勵30萬元(上級已有獎勵的不重復獎勵),省級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綠色工廠、獨角獸、駝鹿企業每項獎勵20萬元,獲得以上其他省級榮譽稱號的每項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
三、支持民營企業提質增效。對當年入規的工業企業獎勵5萬元,進規后連續兩年產值增速均在1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穩規”獎勵資金5萬元。對當年新增規上服務業企業、限上商貿業企業(含大個體戶)、有資質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企業法人企業給予獎勵3萬元,進規后“穩規”兩年的再次獎勵2萬元。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15億元、10億元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60萬元、50萬元、20萬元。對首次入選中國制造業500強、湖北省民營企業制造業10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00萬元、3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科經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財政局)
四、支持民營企業實施“技改提能、制造煥新”。對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年度生產性設備投入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其生產性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或兩大主導產業企業,按生產性設備投資額的12%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補助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新投產企業新增生產性設備投資的,比照以上政策執行。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只能申報一個類型的獎勵資金,不可重復申報,申報票據不能重復使用。鼓勵支持企業申報省級高質量發展技改專項獎補資金,省級獎補資金低于區級獎補的,按區級獎補標準補齊。(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招投中心、區財政局)
五、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一是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給予每家企業首次獎勵1萬元,以后連續三年通過評價認定的再次給予1萬元獎勵。二是支持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平臺。對在咸安新建的國家級獨立科研院所,經科技部認定后,按其投資總額的2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科研院所、重點高校在咸安建立的省級以上獨立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認定后按照其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三是企業以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方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單個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獎勵3萬元。登記1項省級科技成果,獎勵2萬元。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的,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湖北省科技進步獎的,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四是支持企業建設高質量雙創平臺。對新增國家級、省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獎勵50萬、20萬;對新增建成投入運營的省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按照辦公場所裝修費用的4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省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的,每家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財政局)
六、支持民營企業數字化轉型。對獲評省級5G工廠、工業互聯網平臺(含雙跨)、上云標桿的企業,每個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評省級工業APP典型應用案例的,每個給予獎勵10萬元;對獲得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國家標準認證(DCMM)證書達到2級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評定2A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評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每個給予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經局、區財政局)
七、支持民營企業煥發活力。一是支持企業發展出口業務。對當年有出口業績的企業,每出口1美元,給予0.02元人民幣的補貼。二是引導旅游品牌建設。首次評定為5A、4A、3A級的景區,分別獎勵3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首次評定為國家甲級、乙級民宿,分別獎勵20萬、10萬元。三是支持企業爭創精品品牌。鼓勵企業申報專利獎。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優秀專利獎的,每件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湖北省專利金獎、優秀專利獎的,每件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區屬企業接受國企、高校院所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的,給予成交金額20%的補助,單筆金額不超過10萬元。四是實施品牌提升行動。對獲得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的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湖北精品”(原稱湖北名牌)公共品牌的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區財政局)
八、支持民營企業金融信貸。一是引導金融機構優化金融服務。用好“再擔園區貸”“創業擔保貸”“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等金融產品,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二是組建一支發展基金。聚焦新能源汽車零配件產業和生物醫藥產業,通過基金杠桿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投資。三是設立應急轉貸紓困基金。從區政府安排5000萬引導資金,設立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紓困基金,為民營企業提供短期資金過橋服務,幫助企業按期還貸續貸,應急轉貸紓困基金年使用費率不超過10%。(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科經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咸安經濟開發區)
本措施所涉及的相關獎補資金的申請條件:企業運營正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地在咸安轄區內、申報當年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申報程序:企業涉及獎補的項目認定后向區科經局提出申請,由區科經局會同區財政局進行初審,提交區政府審批,實行實時獎勵。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申請獎補項目的批文或證書(與原件相符的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與原件相符的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與原件相符的復印件)、其他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
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3年,咸安區人民政府此前發布的相關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執行。本措施所涉及的獎補項目,如已享受上級獎補資金的,區級不再重復獎勵。
本措施由區發改局、區科經局負責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