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的背景
推行“區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的重要舉措,也是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解決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性矛盾的關鍵所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要求實行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實施“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要求,2019年8月,省教育廳 省委編辦 省財政廳 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鄂教師〔2019〕3號),明確要求2020年全省各縣市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實行中小學教師“無校籍”管理的政策。2020年8月,咸寧市教育局 市委編辦 市財政局 市人社局印發《關于印發<咸寧市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全面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推進教師合理流動,促進全市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我區也同樣存在著區域內教師管理體制不順暢、資源配置不合理、主管部門與學校教師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這都成為導致教師流動性差、城區擇校熱等問題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創新教師管理制度,在強化區域統籌功能的基礎上,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為教師合理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促進區域內師資均衡配置,大力推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通過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校按崗聘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富有生機活力的人員動態管理機制,激發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起草過程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在縣域內實行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要求,我局聯合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先后到市內外相關改革示范區學習調研,認真梳理當前在管理制度方面影響和制約教師隊伍建設發展的主要問題和矛盾,并針對問題加以研究分析,著力于改革創新,從健全和完善教師隊伍管理的制度體系入手,進一步優化頂層設計,研究制訂出解決問題的政策和舉措,形成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形成后,通過召開校長座談會廣泛征求了基層學校意見,同時經多次征求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和區人社、區委編辦、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意見,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最終形成本方案。
四、主要內容
《方案》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實施原則、實施范圍、主要內容、保障措施等六部分內容。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管理權限,依據“編制總量控制、崗位整體設置、人員統籌使用”的原則,全面落實中小學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強化教育部門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統籌管理的職能,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促進師資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力推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基本原則:以人為本,突出教師主體地位;突出重點,引導教師合理流動;統籌兼顧,整體謀劃改革;公正公平,規范有序推進。
實施范圍:全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內容:
一是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體制機制。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制統籌管理機制,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設置辦法和職稱(職務)申報評審管理,建立義務教育教師長效補充機制和義務教育經費全額保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合理流動。
二是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聘用管理制度。按照“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競聘上崗、合同管理”原則,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堅持崗位聘用,完善聘后管理措施。
三是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崗位職責為依據,建立以競聘上崗為核心的教師退出機制和解聘機制。
四是建立教師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完善人事爭議申訴制度和教職工維權服務機制,暢通教職工訴求渠道。
《方案》還明確了編制部門、人社部門、財政部門、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工作職責。
五、后期工作考慮
方案實施后,要求各學校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各義務教育學校在做好適崗競聘工作的同時,要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確保改革工作目標全面完成。相關部門在方案執行過程中,要不斷總結經驗,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區管校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