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作出了“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決定。7月27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優化生育政策電視電話會議,對有關工作進行全面部署。8月20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實施。11月23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鄂發〔2021〕26號),提出了“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家庭發展能力明顯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2022年5月13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咸寧市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條配套措施的通知》(咸政辦發〔2022〕17號),要求各縣市區盡快出臺實施細則,確保各項配套措施落實落細。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圍繞穩妥有序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大力提升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營造婚育友好環境、持續關懷關愛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五個方面出臺支持生育的規定,有針對性地減輕群眾生育、養育、教育的負擔。一是依法依規優化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政策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確保政策有效銜接。二是建立健全人口服務體系。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取消生育證辦理,優化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一網通辦”。三是從育齡群眾生得起、生得好、生得健康出發,提出改善生育健康服務環境,提升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能力,提高人口出生素質,規范不孕不育診治服務,加大住院分娩補助力度。四是針對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重等問題,提出四大保障: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增加托育服務機構的建設和覆蓋面;大力培養托育服務人才,促進我區托育機構不斷向科學化、規范化方向發展;降低教育成本,為入托、入園孩子發放入托補貼和減免保教費;適當延長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五是從改善住房條件和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著手,明確三個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時優先享受,并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差異化照顧;對符合條件的職工家庭在購房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在完成規定工作任務或者固定工作時長的前提下,要求用人單位優先考慮懷孕期和幼兒小于3歲的女職工生養子女的實際需求。六是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建立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護理保險等保障制度。七是加強組織保障,對各職能部門以及工會、團委、婦聯、計生協等群團組織提出具體要求,要求各部門統一思想,切實把這件惠民生、利長遠的好事辦好,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