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義
1.出臺《實施辦法》是落實黨中央過“緊日子”的實際行動。2023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黨政機關要習慣過緊日子”。2024年3月,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各級政府要習慣過緊日子,真正精打細算,切實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實效來。黨政機關過緊日子,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政府要帶頭落實,勤儉辦一切事業。
2.出臺《實施辦法》是落實區委主要領導批示要求的現實需要。省財政廳下發《關于推動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有關措施的通知》(鄂財預發〔2024〕12號)文件,區委主要領導作出重要批示:請區委辦、區政府辦會商明確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三重一大”標準程序,防止各單位自行其是。
3.出臺《實施辦法》是提升政府決策水平的重要舉措。區政府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
二、主要內容
《咸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議事規則的通知》分為基本原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標準、“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其他5個部分,主要精神體現為明確上區政府常務會議的“三重一大”事項標準及程序。
1.“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標準。一是重大決策,包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重要工作安排的重大政策舉措等10項內容。二是重要干部任免,包括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調整、區政府督查激勵和問責以及由區政府決定的嘉獎、表彰等4項內容。三是重要項目安排,包括全區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區屬國企及其子公司投資50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等6項內容。四是大額度資金使用,包括區級財政預算、決算草案及預算調整草案等5項內容。
2.“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明確“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主要程序為議題準備(由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或區政府各部門及鄉鎮辦場提出決策建議)、會前醞釀(主要通過專題會、座談會、碰頭會等形式進行醞釀和協商)、召開會議(區政府常務會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召集并主持)、決策執行(由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4個步驟,并進一步規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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